在風裡,說喜歡妳!
By 穹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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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『阿哲:

     最近好嗎?

     我想不到更好的開頭,所以只能客套的這樣問候你。

     沒想到,到最後我們只能這樣問候而已。

     多麼希望,可以用熱切的擁抱,取代這樣冰冷的文字。

     可是,我寧願選擇魚雁往返,

     因為,我怕我承受不了,再一次離別時的痛苦。

     抱歉,要讓你傷心了。


     爸爸的喪事已經辦理得差不多了,多虧姑姑幫忙。

     如果不是姑姑,我和姊姊什麼都不懂,真不知該如何是好。

     可是也因為姑姑的決定,所以我們要轉學到高雄來,

     好接受她的照顧。

     雖然我們有照顧自己的能力,但這是爸爸的遺言,

     所以我們只好接受它。


     還記得聊到天亮的那一晚嗎?

     應該說是那一個凌晨吧。

     你給我一個無心的吻,卻吻出了好多事情。

     以後,你還會這樣去吻別的女孩嗎?

     不要再這樣了,因為這樣的話你會很辛苦的。

     我,捨不得你這樣辛苦。


     或許我們從來不算真正談過戀愛吧!

     不知道是因為開始得太突然,都沒有準備好的緣故,

     還是因為我們還有我姊姊之間的問題太複雜,

     所以好像根本沒有一個正式的開始似的。

     可是,我卻感覺我好像已經愛你好久,好久了,

     在我終於對你說出「我愛你」的那一天晚上,

     還有在那之前。


     現在才說這些,是不是太遲了一點?

     我很快就要準備聯考了,其實,並不適合戀愛。

     因為我的成績一向不是很好,談起戀愛,我怕我會完蛋。

     或許你要說,我還可以考回台中的學校。

     沒錯,我是想。

     在認識你之前,我就想唸東海的歷史系,

     在認識你之後,我更想當你的學妹。

     然而這終究只是我的理想,我很清楚自己的實力到哪裡。

     以我的程度,陪你鬥嘴聊歷史不難,

     要考上東海卻還差很遠。

     但是我還是不會放棄的。

     還有一年半,如果考不上,就變成還有兩年半,

     那時候你大學都還沒畢業呢!


     說太遠了。

     寫這封信給你,是希望你好好照顧自己。

     原諒我一直沒有打電話給你,

     因為我怕一聽見你的聲音,自己會先崩潰。

     自從認識你之後,我已經流了太多眼淚了,

     這段時間以來,眼淚也幾乎沒有停過。

     你知道嗎?每當我開始難過的時候,

     我就會努力去回想我們在東海古堡那一夜的事情。

     回想著你在路上對我說過的話,

     回想著我在山坡上面大喊的話。

     然後強迫自己,用已經不復存在的甜蜜,

     來掩蓋和麻痺自己的思念。

     可是,當我把佛堂裡的燈打開,

     看到的再也不是你的臉時,

     所有的感覺就又回來了,也就又管不住自己的眼淚了。

     姊姊勸我要看開點,其實,我知道她自己才是放不開的人。

     我們住在一起,她繼續寫那本小手記,

     我當然不會不知道。

     她說,她很想慫恿姑姑,讓我回台中唸完高中,

     因為她知道在那裡,有你會照顧我。

     可是她也知道姑姑決不會答應…

     我想,幸福是要自己追求來的。

     如果可以,我會靠著自己的本事,考回台中去的。

     到時候,你還會在嗎?


     也許緣分在你送我上車那一天就結束了也不一定。

     因為我們竟然看著對方的臉,忘了說再見。

     那一天的你,看起來好悲傷。

     比你生病的時候還要憔悴。

     我好想留下來不走,可是我又不能不顧爸爸。


     本來,想在跟你的事情確定之後,就告訴他的。

     因為我知道爸爸對你印象不錯,

     他曾說,四樓戴眼鏡的不錯,像個讀書人的樣子。

     還說,挑對象不要挑一個像貓咪那樣的,

     那種臉一看就是光棍臉…


     還是老話一句,似乎都太遲了一點。

     遲了一點,一切竟然就差得好多。

     好多,好多。


     讓我們把最後一句再見說完好嗎?

     或許還稍微來得及改變命運,

     也說不定,因為這樣我就可以再見到你。

     最後,提醒你要保重自己,

     望高寮風大,少上去。

     你很容易感冒,記得多照顧自己。

     那麼,親愛的你,再見了。

     嘉芳  11/26             』


     這到底算不算是個希望呢?

     我不知道。

     因為信上面沒有地址。

     也許是因為她住在佛堂,連寫信也不方便吧。

     總之,那是我第一次,也是最後一次,

     收到嘉芳寫給我的信件。


     表演回來之後,我一個人站在陽台,

     看著中港路上不斷過往的人車,才發現這裡的夜景其實也不差。

     我很聽話地從此不再上去望高寮,

     不管貓咪怎麼約,學長怎麼找,我死都不去。

     因為我在等待,等待她有一天會再寫信給我,

     約定下一次見面的時間,

     那時候,我才要陪她再上山去。

     我也要在風裡,跟她說:我喜歡妳。


     過沒幾天,我下課回來時,發現嘉芳她們房間的門開著,

     所有東西都搬完了。

     學長說,是滅絕師太帶人來搬的。

     她的殺氣還是那樣銳利,沒人敢跟她說一句話。


     學期末的時候,滅絕師太打電話來。

     她要我們收拾好了就自動滾蛋。

     當初房租契約只打半年,她決定賣了房子,不再續約。

     這房子本來是謝仔要帶女兒兼養老之用的,

     如此謝仔過世了,一切也都已經沒意義了。


     搬家離開之前,我最後一次站在陽台。

     貓咪買了酒回來。

     『你後不後悔?』

     「後悔。」

     『後悔什麼?』

     「我不知道。」

     『不知道你後悔個什麼勁兒?』

     「不然呢?你希望我後悔什麼?」

     『我也不知道。』

     貓咪說。

     其實我很清楚我在後悔什麼。

     我在後悔,我沒有儘早對雅凌說明白。

     在我心中還有另外一個人的情形之下,

     所以讓她這樣為我默默付出感情,讓她這樣傷心。

     而且我心中的那另外一個人,是她妹妹。

     我更後悔,我始終不能確定自己心中所想的,

     所以讓嘉芳受了很多委屈。

     而在當我終於有了足夠的勇氣,也確定了心裡面的答案之後,

     她卻已經不在我身邊了。

     遲了一步,就差了好遠。

     遲了一步,就差了好遠。

     我這樣說給貓咪聽。

     『那句再見呢?你說了沒有?』

     「還沒。」

     『明天早上就要走了,今天晚上,讓一切都通通再見好不好?』

     『最後一句再見,你有理由要說。』

     回頭,是整理得乾乾淨靜的房間,打包好的行李都在牆角,

     只剩今晚睡覺的兩件棉被而已。

     我打包了行李,也打包了所有的回憶和愛情。

     「再見。」

     我拿起啤酒,敬了這個房間一杯,然後喝了一大口。

     貓咪笑了笑,也跟我做了同樣的動作。

     不同的是,他也敬了隔壁一下。

     「你敬隔壁幹嘛?」

     『說再見啊。』

     「跟你的小狐狸?」

     『已經是別人的小狐狸了。』

     「噢!節哀。」

     『順變。』

     「乾。」

     『乾。』


     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。

     因為我再也沒有她們的消息。

     或許,是我那句再見說得太晚了點。

     也或許,是老天爺給舉棋不定的人一個逞罰。

     我很想從記憶裡面追尋一些什麼出來,

     然而,它們是附著於我打包起來的行李之上的,

     所以,只能沉澱在我生活與生命之中,

     卻再也沒有痕跡可尋。


     後來我常常聽鄭秀文的<值得>,和蔡健雅的<你的溫度>。

     希望在裡面聽見嘉芳的味道。

     但是我總是失望。

     她們唱得太感傷了,沒有嘉芳那種活潑和自信的感覺。


     我放棄了嗎?

     也許本來就不存在太多期待,所以也就沒有放不放棄可言。

     只是常常在傷風感冒的時候,

     想起那樣一段過去,

     然後,遠眺火力發電廠的煙囪,

     祝福,祝福,再祝福而已。

     -完-
	 
	 
    僅以這一篇小說,追悼那時候真的很照顧我們的謝仔。

     雖然,他其實不姓謝。

     我不知道嘉芳會不會有一天看到這篇小說。

     那她就會知道我是誰。

     雖然,我不知道她現在在哪裡,過得好不好。

     不過我希望她是快樂的。


     第一次寫愛情小說。

     都是籐井樹害的。

     而幸好我沒有太多這種題材可以寫,

     不然我怕我會寫個沒完沒了。

     但還是要感謝籐井樹,

     因為他給我不一樣的小說寫作靈感。

     至少,我以前絕對不可能用這樣排版段落方式寫作。


     寫作的時候常常想起那段日子。

     和貓咪半夜去偷滷肉吃,偷黃殼長壽來抽。

     那是我們一生中最窮困的時光,

     也是最快樂的時光。

     小說的結尾只有這樣而已,是因為事實只有這樣而已。

     大家都想看好的結局,又想看真的故事。

     雖然故事不見得全然都是真實,但是已經很接近了。

     我寫的是故事,可不是回憶錄。

     我寫真的故事,而且我認為這結尾也不算不好。

     所以我選擇讓它這樣結束。

     經過票選,阿哲是小說人物中,最被唾棄的。

     貓咪則是最受歡迎的,這一點,他很爽,也很不爽。

     因為我是半夜一點中打電話跟他講這消息的。

     他那時候已經睡到第八殿了…


     失去的東西不會重來,錯過的也只好過去。

     如果還會再有一次,或許一切也還是不會改觀,

     因為主角就是那種個性。

     那種死人個性,我也無能為力去改變他。

     那麼,是你的話你會怎樣?

     告訴我,我會再幫你寫。

         穹風 2002.12.26

  P.S故事標題原為<最後一句再見>,2002.12.27更名:<在風裡,說喜歡妳!>